2004年11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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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价车库躺不进一辆爱车
台州一市民向开发商要说法
林远锦

  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泰和苑住宅小区里,顾勇军开着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,无论怎么倒过来掉过去,就是不能把车停进他花了12万元买来的轿车库里——由于车库太短,桑塔纳浑圆的屁股总有一小半露在外面。
  一年前,顾勇军花10万元钱购置了一辆轿车。由于老房子没有专门的轿车库,露天停放的爱车便免不了常常被擦伤或砸伤。顾勇军于是盘算着买一套带轿车库的新房。
  今年5月份,顾勇军通过拍卖,花了68.8万元买下了泰和苑小区的一套新房,后又出资12万元,买了一个28.76平方米的轿车库。
  今年8月份,台风“云娜”正面袭击台州。为使车子免受台风损坏,顾勇军驾驶爱车,急急忙忙往泰和苑新车库里开。谁知无论他怎么努力,车子就是进不了新车库。他一量,这才发现该车库净深只有4.47米,净高只有1.94米。按照这一长度和高度,只能停放一辆奥拓之类的微型车。
  发现问题后,顾勇军立即跑去跟房地产开发商——台州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。开发商说,泰和苑共有住宅177套,车库是住宅的附属用房,是利用住宅底层架空层分隔而成的,故面积不等,进深大小不一。为了让购房者全面了解拍卖物的基本情况,公司除将车库相关数据标示于拍卖文本外,又专门组织人员,动员购房者实地看房。根据拍卖文件规定,竞拍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,即表示完全理解拍卖物的全面情况,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顾勇军既然参与竞拍并最后与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,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 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说法,顾勇军表示不能接受。他认为,首先拍卖文件和合同都明确标定是轿车库,从常识来理解,停放普通轿车理所当然应不成问题;其次,既然开发商设计的车库当初就是考虑限于奥拓车使用,那么在拍卖文本中就应该明白写出是微型车库,否则,就有隐瞒产品重大缺陷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。顾勇军还咨询了有关规划、设计和图纸审查等权威部门有关专家的意见,轿车库设计的普遍标准应该是小型车,而不是微型车。顾勇军说,他准备采取法律手段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。(林远锦)